图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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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茂林,陈维钧主编;施伊盈,刘瑞彬编辑 著
- 出版社: 世一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 ISBN:9789861939391
- 出版时间:2014
- 标注页数:2889页
- 文件大小:942MB
- 文件页数:3052页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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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一、宪法及关系法规65
中华民国宪法65
第一章 总纲65
第二章 人民之权利义务65
第三章 国民大会65
第四章 总统66
第五章 行政66
第六章 立法67
第七章 司法67
第八章 考试68
第九章 监察68
第十章 中央与地方之权限68
第十一章 地方制度69
第一节 省69
第二节 县69
第十二章 选举、罢免、创制、复决70
第十三章 基本国策70
第一节 国防70
第二节 外交70
第三节 国民经济70
第四节 社会安全70
第五节 教育文化71
第六节 边疆地区71
第十四章 宪法之施行及修改71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72
客家基本法74
原住民身分法75
原住民民族别认定办法(节录)75
蒙藏族身分证明条例76
华侨身分证明条例76
戒严法77
戒严时期人民受损权利回复78
条例78
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79
判案件补偿条例79
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赔偿条例80
减刑复权办法81
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施行法82
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82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87
公民投票法90
国家安全法94
国家安全法施行细则95
中华民国领海及邻接区法97
外国船舶无害通过中华民国领海管理办法98
中华民国第一批领海基线表100
中华民国专属经济海域及大陆礁层法101
中华民国总统府组织法102
卸任总统副总统礼遇条例104
国家安全会议组织法104
国家安全局组织法105
特种勤务条例106
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108
中央政府机关总员额法110
中央政府机关员额管理办法111
行政院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暂行条例114
行政院组织法117
立法院组织法117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120
立法委员行为法125
立法院议事规则126
中央法规标准法129
司法院组织法130
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132
法院组织法134
例变字第一号142
司法院所属高等法院及其分院「法院类别」核定清册142
司法院所属地方法院「法院类别」核定清册142
智慧财产法院组织法143
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146
少年及家事法院组织法148
司法人员人事条例151
法官法154
法官法施行细则165
法庭旁听规则169
检察及司法警察机关使用录音录影及录制之资料保管注意要点170
法庭录音办法170
法庭数位录音实施要点171
法院电子笔录调阅要点171
检察机关律师阅卷要点172
法律扶助法172
考试院组织法176
公务人员考试法177
典试法179
监试法181
监察院组织法181
监察法182
监察法施行细则184
审计法186
审计法施行细则186
政府采购法192
政府采购法施行细则201
WTO政府采购协定209
政府采购法重要子法规209
二、民法及关系法规212
民法 第一编 总则212
第一章 法例212
第二章 人212
第一节 自然人212
第二节 法人213
第一款 通则213
第二款 社团214
第三款 财团214
第三章 物215
第四章 法律行为215
第一节 通则215
第二节 行为能力215
第三节 意思表示216
第四节 条件及期限216
第五节 代理216
第六节 无效及撤销217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217
第六章 消灭时效217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218
民法总则施行法219
民法 第二编债221
第一章 通则221
第一节 债之发生221
第一款 契约221
第二款 代理权之授与222
第三款 无因管理222
第四款 不当得利222
第五款 侵权行为222
第二节 债之标的224
第三节 债之效力225
第一款 给付225
第二款 迟延225
第三款 保全226
第四款 契约226
第四节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227
第五节 债之移转228
第六节 债之消灭229
第一款 通则229
第二款 清偿229
第三款 提存230
第四款 抵销230
第五款 免除230
第六款 混同230
第二章 各种之债230
第一节 买卖230
第一款 通则230
第二款 效力230
第三款 买回232
第四款 特种买卖232
第二节 互易233
第三节 交互计算233
第四节 赠与233
第五节 租赁234
第六节 借贷236
第一款 使用借贷236
第二款 消费借贷236
第七节 雇佣237
第八节 承搅237
第八节 之一 旅游239
第九节 出版239
第十节 委任240
第十一节 经理人及代办商241
第十二节 居间242
第十三节 行纪242
第十四节 寄托243
第十五节 仓库244
第十六节 运送244
第一款 通则244
第二款 物品运送244
第三款 旅客运送246
第十七节 承搅运送246
第十八节 合夥246
第十九节 隐名合夥248
第十九节 之一 合会248
第二十节 指示证券249
第二十一节 无记名证券249
第二十二节 终身定期金250
第二十三节 和解250
第二十四节 保证250
第二十四节 之一 人事保证251
民法债编施行法253
民法 第三编 物权255
第一章 通则255
第二章 所有权255
第一节 通则255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255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257
第四节 共有258
第三章 地上权259
第一节 普通地上权259
第二节 区分地上权260
第四章 (删除)261
第四章 之一 农育权261
第五章 不动产役权261
第六章 抵押权262
第一节 普通抵押权262
第二节 最高限额抵押权264
第三节 其他抵押权265
第七章 质权265
第一节 动产质权265
第二节 权利质权266
第八章 典权267
第九章 留置权268
第十章 占有268
民法物权编施行法270
民法 第四编 亲属272
第一章 通则272
第二章 婚姻272
第一节 婚约272
第二节 结婚272
第三节 婚姻之普通效力273
第四节 夫妻财产制273
第一款 通则273
第二款 法定财产制274
第三款 约定财产制275
第一目 共同财产制275
第二目 (删除)275
第三目 分别财产制275
第五节 离婚275
第三章 父母子女276
第四章 监护279
第一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279
第二节 成年人之监护及辅助280
第五章 扶养281
第六章 家281
第七章 亲属会议282
民法亲属编施行法283
志愿自费鉴定血缘关系收费标准284
民法 第五编 继承285
第一章 遗产继承人285
第二章 遗产之继承285
第一节 效力285
第二节 (删除)285
第三节 遗产之分割286
第四节 继承之抛弃287
第五节 无人承认之继承287
第三章 遗嘱287
第一节 通则287
第二节 方式288
第三节 效力288
第四节 执行289
第五节 撤回289
第六节 特留分289
民法继承编施行法290
代管无人承认继承遗产作业要点291
公司法293
第一章 总则293
第二章 无限公司295
第一节 设立295
第二节 公司之内部关系295
第三节 公司之对外关系296
第四节 退股296
第五节 解散、合并及变更组织296
第六节 清算296
第三章 有限公司297
第四章 两合公司298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298
第一节 设立298
第二节 股份300
第三节 股东会302
第四节 董事及董事会303
第五节 监察人305
第六节 会计306
第七节 公司债307
第八节 发行新股308
第九节 变更章程310
第十节 公司重整310
第十一节 解散、合并及分割313
第十二节 清算314
第一目 普通清算314
第二目 特别清算315
第六章 (删除)316
第六章 之一 关系企业316
第七章 外国公司317
第八章 公司之登记及认许317
第一节 申请317
第二节 规费318
第九章 附则318
在台公司大陆地区股东股权行使条例319
公开发行公司出席股东会使用委托书规则319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签证规则322
企业并购法323
票据法329
第一章 通则329
第二章 汇票330
第一节 发票及款式330
第二节 背书330
第三节 承兑331
第四节 参加承兑331
第五节 保证331
第六节 到期日332
第七节 付款332
第八节 参加付款332
第九节 追索权333
第十节 拒绝证书334
第十一节 复本334
第十二节 謄本334
第三章 本票335
第四章 支票335
第五章 附则336
票据法施行细则337
票据挂失止付处理规范338
海商法339
第一章 通则339
第二章 船舶339
第一节 船舶所有权339
第二节 海事优先权340
第三节 船舶抵押权340
第三章 运送340
第一节 货物运送340
第二节 旅客运送343
第三节 船舶拖带343
第四章 船舶碰撞343
第五章 海难救助343
第六章 共同海损344
第七章 海上保险344
第八章 附则345
船舶法346
船舶登记法352
船员法355
保险法361
第一章 总则361
第一节 定义及分类361
第二节 保险利益362
第三节 保险费362
第四节 保险人之责任362
第五节 复保险362
第六节 再保险362
第二章 保险契约363
第一节 通则363
第二节 基本条款363
第三节 特约条款364
第三章 财产保险364
第一节 火灾保险364
第二节 海上保险364
第三节 陆空保险364
第四节 责任保险365
第四节 之一 保证保险365
第五节 其他财产保险365
第四章 人身保险365
第一节 人寿保险365
第二节 健康保险366
第三节 伤害保险367
第四节 年金保险367
第五章 保险业367
第一节 通则367
第二节 保险公司373
第三节 保险合作社373
第四节 保险业代理人、经纪人、公证人373
第四节 之一 同业公会374
第五节 罚则374
第六章 附则376
保险法施行细则377
保险业各种准备金提存办法377
投资型保险投资管理办法380
简易人寿保险法(节录)383
动产担保交易法384
消费者保护法386
消费者保护法施行细则391
信托法392
信托业法396
信托业设立标准401
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403
三、民事诉讼法及关系法规408
民事诉讼法408
第一编 总则408
第一章 法院408
第一节 管辖408
第二节 法院职员之回避409
第二章 当事人410
第一节 当事人能力及诉讼能力410
第二节 共同诉讼411
第三节 诉讼参加411
第四节 诉讼代理人及辅佐人412
第三章 诉讼标的价额之核定及诉讼费用412
第一节 诉讼标的价额之核定412
第二节 诉讼费用之计算及征收413
第三节 诉讼费用之负担414
第四节 诉讼费用之担保415
第五节 诉讼救助415
第四章 诉讼程序416
第一节 当事人书状416
第二节 送达416
第三节 期日及期间418
第四节 诉讼程序之停止419
第五节 言词辩论420
第六节 裁判421
第六节 之一 司法事务官之处理程序422
第七节 诉讼卷宗423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423
第一章 通常诉讼程序423
第一节 起诉423
第二节 言词辩论之准备424
第三节 证据426
第一目 通则426
第二目 人证427
第三目 鉴定428
第四目 书证429
第五目 勘验430
第五目 之一 当事人讯问430
第六目 证据保全431
第四节 和解431
第五节 判决432
第二章 调解程序433
第三章 简易诉讼程序435
第四章 小额诉讼程序437
第三编 上诉审程序438
第一章 第二审程序438
第二章 第三审程序439
第四编 抗告程序441
第五编 再审程序442
第五编 之一 第三人撤销诉讼程序443
第六编 督促程序443
第七编 保全程序444
第八编 公示催告程序445
第九编 人事诉讼程序446
第一章 婚姻事件程序446
第二章 亲子关系事件程序448
第三章 监护及辅助宣告事件程序449
第四章 宣告死亡事件程序450
民事诉讼法施行法451
民事诉讼文书传真及电子传送作业办法452
邮务机构送达诉讼文书实施办法453
家事事件法454
家事事件法施行细则469
少年及家事法院受嘱托办理交付子女与子女会面交往强制执行事件要点469
法院设置家事调解委员办法470
强制执行法472
第一章 总则472
第二章 关于金钱请求权之执行475
第三章 关于物之交付请求权之执行481
第四章 关于行为及不行为请求权之执行481
第五章 假扣押假处分之执行481
第六章 附则482
民事保全程序事件处理要点482
未登记建筑改良物办理查封登记联系办法482
台湾地区土地房屋强制执行联系要点483
未继承登记不动产办理强制执行联系办法484
法院嘱托限制登记网路作业实施要点485
管收条例485
破产法486
第一章 总则486
第二章 和解486
第一节 法院之和解486
第二节 商会之和解488
第三节 和解及和解让步之撤销488
第三章 破产488
第一节 破产之宣告及效力488
第二节 破产财团之构成及管理490
第三节 破产债权490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491
第五节 调协492
第六节 破产财团之分配及破产之终结492
第七节 复权492
第四章 罚则492
破产法施行法493
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494
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施行细则504
公证法507
第一章 总则507
第二章 公证人508
第一节 法院之公证人508
第二节 民间之公证人508
第三章 公证510
第四章 认证512
第五章 公证费用512
第六章 公会513
第七章 罚则514
第八章 附则515
公证法施行细则515
驻外领务人员办理公证事务办法522
非讼事件法524
第一章 总则524
第一节 事件管辖524
第二节 关系人524
第三节 费用之征收及负担524
第四节 声请及处理525
第五节 裁定及抗告525
第六节 司法事务官处理程序526
第二章 民事非讼事件526
第一节 法人之监督及维护事件526
第二节 意思表示之公示送达事件527
第三节 出版、拍卖及证书保存事件527
第四节 信托事件527
第三章 登记事件527
第一节 法人登记527
第二节 夫妻财产制契约登记528
第四章 家事非讼事件528
第一节 失踪人财产管理事件528
第二节 婚姻及亲权事件529
第三节 收养事件530
第四节 监护事件530
第四节 之一 扶养事件530
第五节 继承事件530
第六节 亲属会议事件532
第六节 之一 其他家事非讼事件532
第七节 罚则532
第五章 商事非讼事件532
第一节 公司事件532
第二节 海商事件533
第三节 票据事件533
第六章 附则534
非讼事件法施行细则534
检察官参与民事及非讼事件注意要点535
提存法537
提存法施行细则539
外国法院委托事件协助法542
司法协助事件之处理程序543
乡镇市调解条例543
法院移付乡镇市调解委员会调解办法545
仲裁法546
四、刑法及关系法规552
中华民国刑法552
第一编 总则552
第一章 法例552
第二章 刑事责任553
第三章 未遂犯553
第四章 正犯与共犯553
第五章 刑553
第六章 累犯555
第七章 数罪并罚555
第八章 刑之酌科及加减555
第九章 缓刑556
第十章 假释556
第十一章 时效557
第十二章 保安处分557
第二编 分则558
第一章 内乱罪558
第二章 外患罪558
第三章 妨害国交罪559
第四章 渎职罪559
第五章 妨害公务罪560
第六章 妨害投票罪560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561
第八章 脱逃罪561
第九章 藏匿人犯及湮灭证据罪561
第十章 伪证及诬告罪562
第十一章 公共危险罪562
第十二章 伪造货币罪564
第十三章 伪造有价证券罪565
第十四章 伪造度量衡罪565
第十五章 伪造文书印文罪565
第十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565
第十六章 之一 妨害风化罪566
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566
第十八章 亵渎祀典及侵害坟墓尸体罪567
第十九章 妨害农工商罪567
第二十章 鸦片罪567
第二十一章 赌博罪568
第二十二章 杀人罪568
第二十三章 伤害罪568
第二十四章 堕胎罪569
第二十五章 遗弃罪569
第二十六章 妨害自由罪569
第二十七章 妨害名誉及信用罪570
第二十八章 妨害秘密罪570
第二十九章 窃盗罪571
第三十章 抢夺强盗及海盗罪571
第三十一章 侵占罪572
第三十二章 诈欺背信及重利罪572
第三十三章 恐吓及掳人勒赎罪572
第三十四章 赃物罪573
第三十五章 毁弃损坏罪573
第三十六章 妨害电脑使用罪573
中华民国刑法施行法573
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575
各类枪炮、弹药主要组成零件种类577
公告镖刀等列入管制刀械578
公告模拟枪列入管制之枪炮578
枪炮弹药刀械许可及管理办法579
原住民自制猎枪认定基准582
原住民自制鱼枪执照等证照书表582
要塞堡垒地带法582
贪污治罪条例584
检察机关办理贫污案件应行注意事项586
法院办理贫污治罪条例案件应行注意事项587
法务部廉政署组织法588
妨害兵役治罪条例588
后备军人管理规则(节录)590
残害人群治罪条例591
妨害国币惩治条例591
中央银行法(节录)592
中央银行发行新画币办法592
惩治走私条例593
管制物品管制品项及管制方式593
组织犯罪防制条例594
洗钱防制法595
银楼业对达一定金额以上通货交易及疑似洗钱交易申报办法597
银楼业防制洗钱注意事项598
洗钱犯罪没收财产管理拨交及使用办法599
检察机关办理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注意事项600
窃盗犯赃物犯保安处分条例601
检察机关办理窃盗犯赃物犯保安处分条例案件应行注意事项601
法院办理窃盗犯赃物犯保安处分条例案件应行注意事项602
毒品危害防制条例602
毒品危害防制条例施行细则606
转让毒品加重其刑之数量标准607
毒品戒瘾治疗实施办法及完成治疗认定标准608
侦办跨国性毒品犯罪入出境协调管制作业办法609
海关执行毒品控制下交付作业要点609
先驱化学品工业原料之种类及申报检查办法610
通商口岸毒品查缉联系作业要点611
观察勒戒处分执行条例611
戒治处分执行条例613
陆海空军刑法614
军事机密与国防秘密种类范围等级划分准则619
中华民国六十年罪犯减刑条例620
中华民国六十四年罪犯减刑条例621
中华民国七十七年罪犯减刑条例622
中华民国八十年罪犯减刑条例623
中华民国九十六年罪犯减刑条例624
现行法规所定货币单位折算新台币条例626
其他特别刑法汇编626
甲 考试与人事类626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626
乙 民商事类626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626
丙 内政类627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627
丑 本书未编列部分之刑罚条文628
一 下水道法628
二 自卫枪枝管理条例628
六 农民健康保险条例629
丁 军政类629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629
丑 本书未编列部分之刑罚条文629
二 战时禁制品条例629
三 海上捕获法庭审判条例629
戊 财政类630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630
丑 本书未编列部分之刑罚条文630
一 统计法630
二 国际金融业务条例630
三 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设置及管理条例631
四 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631
己 经济类634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634
丑 本书未编列部分之刑罚条文634
一 加工出口区设置管理条例634
二 科学工业园区设置管理条例635
三 石油管理法635
四 事业用爆炸物管理条例636
庚 科技交通类637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637
丑 本书未编列部分之刑罚条文637
一 电信条例637
二 引水法637
辛 教育类637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637
丑 本书未编列部分之刑罚条文637
一 运动彩卷发行条例637
壬 涉外事务类638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638
癸 司法类638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638
天 其他类638
子 本书已编列刑罚条文之法规明细表638
五、刑事诉讼法及关系法规641
刑事诉讼法641
第一编 总则641
第一章 法例641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641
第三章 法院职员之回避642
第四章 辩护人、辅佐人及代理人642
第五章 文书643
第六章 送达644
第七章 期日及期间645
第八章 被告之传唤及拘提645
第九章 被告之讯问647
第十章 被告之羁押647
第十一章 搜索及扣押650
第十二章 证据651
第一节 通则651
第二节 人证654
第三节 鉴定及通译656
第四节 勘验657
第五节 证据保全657
第十三章 裁判658
第二编 第一审658
第一章 公诉658
第一节 侦查658
第二节 起诉662
第三节 审判662
第二章 自诉665
第三编 上诉666
第一章 通则666
第二章 第二审666
第三章 第三审667
第四编 抗告668
第五编 再审669
第六编 非常上诉671
第七编 简易程序671
第七编 之一协商程序672
第八编 执行672
第九编 附带民事诉讼674
刑事诉讼法施行法675
刑事审判实施询问及诘问参考要点676
法院办理限制辩护人接见通信案件应行注意事项678
法院办理重大刑事案件速审速结注意事项679
刑事妥速审判法681
通讯保障及监察法681
通讯保障及监察法施行细则684
检察及调查机关执行我国与美国间刑事司法互助协定作业要点687
检察机关办理扣押物没收物应行注意事项689
高等法院以下各级法院检察署办理受刑人分期缴纳罚金要点690
法医师法(节录)691
台湾高等法院检察署所属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检察署相验案件处理要点692
司法机关办理现役军人或军校学生刑事案件与军事机关联系注意事项693
证人保护法694
证人保护法施行细则696
犯罪被害人保护法697
犯罪被害人保护法施行细则700
少年事件处理法702
少年事件处理法施行细则708
少年保护事件审理细则709
少年及儿童保护事件执行办法711
法院办理保护管束应行注意要点714
少年安置辅导之福利及教养机构设置管理办法714
少年不良行为及虞犯预防办法715
公设辩护人条例716
调度司法警察条例717
检察官与司法警察机关执行职务联系办法718
引渡法719
赦免法721
提审法721
刑事补偿法722
刑事补偿事件审理规则724
羁押法726
羁押法施行细则727
看守所组织通则731
监狱行刑法733
法务部所属矫正机关遴调杂役及服务员注意事项737
监狱受刑人移监作业要点739
保外医治受刑人管理规则740
受刑人外出实施办法740
受刑人监外作业实施办法(节录)741
妨害性自主罪与妨害风化罪受刑人辅导及治疗实施办法742
执行死刑规则743
外役监条例743
外役监受刑人遴选实施办法744
监狱受刑人与眷属同住办法745
外役监受刑人返家探视办法746
少年矫正学校设置及教育实施通则747
行刑累进处遇条例752
行刑累进处遇条例施行细则755
办理假释应行注意事项759
保安处分执行法760
保安处分累进处遇规程764
法务部矫正署组织法766
更生保护法767
更生保护法施行细则768
军事审判法769
第一编 总则769
第二编 初审776
第三编 上诉778
第四编 抗告780
第五编 再审780
第六编 非常上诉781
第七编 执行781
第八编 附则781
军事审判法施行法781
六、行政法规787
甲 一般行政类787
行政程序法787
行政法人法797
政府资讯公开法800
国家机密保护法802
国家机密保护法施行细则804
机密档案管理办法807
个人资料保护法808
个人资料保护法施行细则812
档案法814
公文程式条例815
电子签章法816
电子票证发行管理条例817
宣誓条例821
离岛建设条例822
金门马祖地区原土地所有权人申请返还土地实施办法824
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825
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施行细则830
莫拉克台风灾后重建特别条例836
莫拉克台风灾区范围839
预算法840
决算法844
国库法846
公库法848
行政罚法849
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办理行政罚及刑事罚竞合案件业务联系办法853
行政执行法853
行政执行法施行细则857
行政执行处核发行政执行法第十七条之一禁止命令处理原则859
行政执行法第十七条之一第一项之一定金额860
行政执行事件核准分期缴纳执行金额实施要点860
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861
公务人员行政中立法施行细则862
游说法862
游说法施行细则864
政治献金法866
公益劝募条例870
志愿服务法871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施行法873
乙 外交及出入境类874
护照条例874
加持第二本普通护照核发作业875
外国护照签证条例876
条约及协定处理准则877
旅外国人急难救助实施要点878
外交部及驻外馆处文件证明条例879
外交部及驻外馆处文件证明条例施行细则881
国际合作发展法882
入出国及移民法883
入出国及移民法施行细则893
国民涉嫌重大经济犯罪重大刑事案件或有犯罪习惯不予许可或禁止入出国认定标准896
外国人强制驱逐出国处理办法897
役男出境处理办法898
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办法(节录)900
滞台泰国缅甸地区国军后裔申请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900
禁止外国人入国作业规定901
财团法人及非营利社团法人 从事跨国境婚姻媒合许可及管理办法902
外交部及驻外馆处办理外国人及与我国国民结婚申请来台面谈作业要点904
个人生物特征识别资料搜集管理及运用办法905
驻华外国机构及其人员特权暨豁免条例906
丙 内政类907
子 一般内政法规907
国籍法907
国籍法施行细则908
户籍法911
户籍法施行细则915
亲等关联资料申请提供及管理办法917
有关性别变更登记规定919
各机关申请提供户籍资料办法919
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作业规定(节录)920
印鉴登记办法921
国民身分证英文字母县市代号表922
姓名条例922
姓名条例施行细则923
人民团体法925
商业团体法928
工业团体法932
农会法935
农会法施行细则942
渔会法944
渔会法施行细则950
合作社法953
信用合作社法957
信用合作社对同一人或同一关系人之授信限额标准962
储蓄互助社法963
国家公园法965
监督寺庙条例966
办理寺庙登记须知967
宗教团体申请外籍人士来台研修宗教教义要点968
殡葬管理条例969
性骚扰防治法977
性骚扰防治法施行细则979
性骚扰防治准则979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981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细则984
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疗及辅导教育办法985
性侵害犯罪付保护管束加害人科技设备监控实施办法986
性侵害犯罪付保护管束加害人测谎实施办法987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十二条之一加害人强制治疗作业办法988
法院办理性侵害犯罪案件应行注意事项989
去氧核醣核酸采样条例990
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991
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施行细则994
国民中小学中途辍学学生通报及复学辅导办法996
人口贩运防制法997
人口贩运防制法施行细则1001
跨国境人口贩运防制及被害人保护办法1001
幼儿教育及照顾法1003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1008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施行细则1018
游戏软体分级管理办法1019
国民年金法1021
老人福利法1026
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1031
社会救助法1041
社会救助法施行细则1045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条例1046
家庭暴力防治法1048
家庭暴力防治法施行细则1053
消防法1055
明火表演安全管理办法1058
爆竹烟火管理条例1059
灾害防救法1063
灾害防救法施行细则1068
风灾震灾火灾爆炸灾害灾区民众安置或重建简化行政程序办法1070
重大火灾爆炸灾害救助种类及风灾震灾火灾爆炸灾害救助种类及标准1071
水灾灾区交通抢通或公共设施重建简化行政程序办法1072
水灾灾区民众安置或重建简化行政程序办法1073
国军协助灾害防救办法1074
丑 自治与选举法规1076
地方制度法1076
公共造产奖助及管理办法1088
地方行政机关组织准则1088
地方立法机关组织准则1091
台北市政府组织自治条例1095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1096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施行细则1109
中央选举委员会组织法(节录)1112
直辖市县市选举委员会组织准则1112
各级选举委员会执行监察职务准则1114
公职人员选举期间各级选举委员会与检察机关及警察机关联系要点1116
寅 地政与建筑法规1117
土地法1117
第一编 总则1117
第一章 法例1117
第二章 地权1117
第三章 地权限制1118
第四章 公有土地1118
第五章 地权调整1118
第二编 地籍1118
第一章 通则1118
第二章 地籍测量1119
第三章 土地总登记1119
第四章 土地权利变更登记1120
第三编 土地使用1121
第一章 通则1121
第二章 使用限制1121
第三章 房屋及基地租用1121
第四章 耕地租用1122
第五章 荒地使用1122
第六章 土地重划1123
第四编 土地税1123
第一章 通则1123
第二章 地价及改良物价1123
第三章 地价税1124
第四章 土地增值税1124
第五章 土地改良物税1124
第六章 土地税之减免1124
第七章 欠税1125
第五编 土地征收1125
第一章 通则1125
第二章 征收程序1126
第三章 征收补偿1126
土地法施行法1127
土地法第三十四条之一执行要点1129
直辖市县(市)不动产纠纷调处委员会设置及调处办法1131
土地法第四十六条之一至第四十六条之三执行要点1133
土地登记规则1135
台湾省土地地目明细表1146
核发地籍图誊本注意事项1147
时效取得地上权登记审查要点1147
申请土地登记应附文件法令补充规定1148
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法令补充规定1151
土地登记印鉴设置及使用作业要点1152
地政士法1153
国土测绘法1157
地籍清理条例1161
地籍清理条例施行细则1164
寺庙或宗教团体申请赠与公有土地办法1169
土地征收条例1170
土地征收未受领补偿费保管办法1176
农地重划条例1177
农地社区土地重划条例1180
耕地三七五减租条例1182
祭祀公业条例1184
有关祭祀公业之补充规定1188
平均地权条例1189
平均地权条例施行细则1197
台北市清理日据时期实施土地重划地区保留地处理要点1205
区域计画法1205
区域计画法施行细则1207
实施区域计画地区建筑管理办法1209
都市计画法1210
都市计画定期通盘检讨实施办法1216
都市计画容积移转实施办法1219
都市计画工业区毗邻土地变更处理原则1221
都市更新条例1222
都市更新条例施行细则1228
实施都市计画以外地区建筑物管理办法1231
新订扩大变更都市计画禁建期间特许兴建或继续施工办法1232
市地重划实施办法1233
新市镇开发条例1238
建筑法1241
台北市建筑物申请补办建造执照及杂项执照办则1249
台北市免办建筑执照建筑物或杂项工作处理原则1250
台北市建筑线指示申请办法1252
台北市建筑施工损邻事件争议处理规则1253
供公众使用建筑物之范围1255
建筑师法1256
台北市畸零地使用规则1259
台北市市有非公用畸零地处理作业要点1261
高雄市畸零地使用自治条例1261
建筑基地法定空地分割办法1263
违章建筑处理办法1264
台北市现行违章建筑拆除处理原则1265
台北市违章建筑处理规则1266
高雄市现有巷道改道或废止自治条例1269
营造业法1270
营造业法施行细则1276
共同管道法1278
国民住宅条例1280
国民住宅条例施行细则1283
国民住宅贷款办法1285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1286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292
住宅法1293
基本居住水准1297
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1297
不动产估价师法1300
卯 警政法规1303
警察法1303
警察法施行细则1304
警察勤务条例1305
警察职权行使法1306
警察勤务区家户访查办法1309
警察遴选第三人搜集资料办法1310
警察刑事纪录证明核发条例1311
警械使用条例1311
台北市民众协助警察拘捕人犯损失补偿自治条例1312
高雄市奖励及补偿民众协助警察拘捕人犯自治条例1313
警察人员使用警械致人伤亡财产损失医疗费慰抚金补偿金丧葬费支给标准1314
社会秩序维护法1315
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案件处理办法1320
电子游戏场业管理条例1323
电子游戏机分类标准1326
电子游戏场业同一营业场所认定基准1326
集会游行法1326
当铺业法1328
丁 劳工类1334
劳动基准法1334
劳动基准法施行细则1339
劳工请假规则1342
调整基本工资公告1343
工厂法1343
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1346
事业单位优先雇用经其大量解雇失业劳工奖励办法1348
团体协约法1348
原住民族工作权保障法1350
原住民族工作权保障法施行细则1352
性别工作平等法1353
性别工作平等法施行细则1356
育婴留职停薪实施办法1356
劳工保险条例1357
劳工保险条例施行细则1365
劳工保险被保险人因执行职务而致伤病审查准则1371
劳工保险被保险人退保后罹患职业病者请领职业灾害保险失能给付办法1372
就业保险法1373
就业保险失业者创业协助办法1377
就业保险促进就业实施办法1378
就业保险延长失业给付实施办法1381
劳工退休金条例1382
劳工退休金条例施行细则1385
劳工安全卫生法1388
劳工安全卫生法施行细则1391
事业单位雇用女性劳工夜间工作场所必要之安全卫生设施标准1393
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1394
职业灾害劳工保护法施行细则1396
职业灾害劳工补助及核发办法1397
劳动检查法1400
劳资争议处理法1402
劳资争议仲裁办法1407
劳资争议调解办法1409
主管机关办理劳资争议依职权交付仲裁注意事项1411
工会法1412
工会法施行细则1415
职工福利金条例1417
就业服务法1418
就业服务法施行细则1424
就业促进津贴实施办法1425
雇主聘雇外国人许可及管理办法1428
雇主接续聘雇外国人之比率或数额基准1433
职业训练法1434
戊 环保卫生类1436
环境基本法1436
环境教育法1438
环境影响评估法1440
环境影响评估法施行细则1442
公害纠纷处理法1445
公害纠纷处理法施行细则1448
空气污染防制法1450
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1456
水污染防治法1458
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细则1463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1465
海洋污染防治法1472
毒性化学物质管理法1476
噪音管制法1480
环境用药管理法1482
废弃物清理法1486
有害事业废弃物认定标准1492
资源回收再利用法1494
自来水法1496
饮用水管理条例1503
食品卫生管理法1505
食品卫生管理法施行细则1509
健康食品管理法1510
健康食品申请许可办法1512
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1514
化粧品卫生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516
烟害防制法1517
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条例1520
药事法1520
药事法施行细则1528
药害救济法1531
药害救济给付标准1533
药害救济申请办法1533
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基金征收及审议办法(节录)1534
血液制剂条例1534
管制药品管理条例1535
罕见疾病防治及药物法1538
解剖尸体条例1539
台北市处理无名尸体自治条例1540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1541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施行细则1542
脑死判定准则1543
优生保健法1545
优生保健法施行细则1546
人工生殖法1547
人工生殖机构许可办法1550
人工生殖子女亲属关系查询办法1552
人工生殖资料通报及管理办法1553
精神卫生法1554
精神疾病严重病人强制社区治疗作业办法1558
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1559
人类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权益保障办法1561
执行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工作致感染者补偿办法1562
汉生病病患人权保障及补偿条例1563
人体生物资料库管理条例1564
人体生物资料库设置许可管理办法1567
人体生物资料库商业运用利益回馈办法1568
人体生物资料库资讯安全规范1568
医疗法1569
医疗法施行细则1577
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制作及管理办法1582
人体试验管理办法1582
行政院卫生署公告不列入医疗管理之行为及其相关事项1583
医疗纠纷鉴定作业要点1584
医疗争议调处作业要点1584
人体研究法1585
癌症防治法1587
传染病防治法1588
传染病防治法施行细则1594
紧急医疗救护法1595
医疗指导医师实施办法1598
安宁缓和医疗条例1598
医事人员人事条例1599
医师法1601
医师法施行细则1604
领有医师证书之外国人及华侨执业管理办法1606
物理治疗师法(节录)1606
职能治疗师法(节录)1609
医事放射师法(节录)1611
医事检验师法(节录)1613
听力师法1616
语言治疗师法1618
呼吸治疗师法1621
牙体技术师法1624
镶牙生管理规则1627
齿模制造技术员从业管理办法1628
助产人员法(节录)1628
护理人员法(节录)1630
护理人员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四款所称医疗辅助行为之范围1632
营养师法(节录)1633
药师法1633
药商得于邮购买卖通路贩卖之医疗器材及应行登记事项1636
药剂生资格及管理办法1637
全民健康保险法1638
全民健康保险医疗办法1645
全民健康保险保险凭证核发作业要点1647
全民健康保险医疗院所药价调查不实申报未申报及申报错误处理要点1649
己 新闻文化类1650
著作权法1650
网路服务提供者民事免责事由实施办法1659
著作权法第八十条之二第三项各款内容认定要点1660
音乐著作强制授权申请许可及使用报酬办法1661
著作权争议调解办法1663
海关查扣著作权或制版权侵害物实施办法1664
著作权集体管理团体条例1664
中美有关保护著作权商标专利权之条约规定摘要1669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1673
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施行细则1675
著作财产权质权登记及查阅办法1676
著作财产权人不明著作利用之许可授权及使用报酬办法1676
文化资产保存法1677
文化资产保存法施行细则1683
通讯传播基本法1685
公共电视法1686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组织法(节录)1689
广播电视法1690
广播电视法施行细则1694
出版品及录影节目带分级办法(节录)1697
电视节目分级处理办法1698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节目与广告区分认定原则1699
卫星广播电视法1700
有线广播电视法1703
有线广播电视法施行细则1708
电影法1710
电影片分级处理办法1713
中华民国新闻评议委员会处理陈诉案及检举案程序1714
庚 军政类1717
国防法1717
国家情报工作法1718
情报机关反制间谍工作办法1721
国家情报工作掩护机构设置及管理办法1722
情报协助人员补偿及救助办法1723
民防法1726
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1728
海岸巡防法1731
海岸巡防机关器械使用条例1732
兵役法1733
兵役法施行法1737
常备兵回役免予回役处理办法1741
常备役体位因家庭因素及替代役体位服补充兵役办法1741
免役禁役缓征缓召实施办法1743
志愿士兵服役条例1745
替代役实施条例1747
替代役实施条例施行细则(节录)1752
军人及其家属优待条例1753
军人保险条例1754
军人抚恤条例1756
军人抚恤条例施行细则1759
陆海空军惩罚法1761
退除役官兵死亡无人继承遗产管理办法1762
退伍除役军官士官赴大陆地区长期居住退除给与处理办法1763
国军退除役官兵就养安置办法1764
国军军事勤务致人民伤亡损害补偿条例1766
战士授田凭据处理条例1767
国军老旧眷村改建条例1767
杀伤性地雷管制条例1770
辛 财金类1771
财政收支划分法1771
规费法1773
地方税法通则1775
公共债务法1775
国有财产法1776
国有财产法施行细则1780
国私共有土地办理共有物分割作业要点1784
国有非公用不动产交换办法1785
土地所有权人申购合并使用邻接国有非公用土地案件处理要点1786
国有非公用土地设定地上权作业要点1787
出租之国有非公用不动产得予让售范围准则1789
国军列管国有不动产提供非军方单位使用处理原则1789
国有非公用土地提供申请开发案件处理要点1790
银行法1791
银行法施行细则1804
银行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订定保守秘密之除外规定事项1805
银行法第三十三条之三授权规定事项办法1805
信用卡业务机构管理办法1806
银行对疑似不法或显属异常交易之存款帐户管理办法1812
存款保险条例1814
金融机构合并法1818
金融控股公司法1821
票券金融管理法1830
农业金融法1836
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1841
不动产证券化条例1851
国际金融业务条例1860
国家金融安定基金设置及管理条例1861
管理外汇条例1862
金融消费者保护法1864
所得基本税额条例1867
所得税法1869
第一章 总则1869
第一节 一般规定1869
第二节 名词定义1871
第二章 综合所得税1872
第三章 营利事业所得税1875
第一节 登记1875
第二节 帐簿凭证与会计纪录1875
第三节 营利事业所得额1875
第四节 资产估价1878
第五节 股东可扣抵税额帐户1879
第六节 未分配盈馀之课税1880
第四章 稽征程序1881
第一节 暂缴1881
第二节 结算申报1881
第三节 调查1883
第四节 扣缴1883
第五节 自缴1884
第六节 盈馀申报1885
第五章 奖惩1886
第六章 附则1888
所得税法施行细则1888
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中华民国来源所得认定原则1898
外籍专业人士租税优惠之适用范围1900
遗产及赠与税法1901
遗产及赠与税法施行细则1906
抵缴遗产税或赠与税实物管理要点1910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1912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施行细则1918
营业登记规则1923
关税法1924
海关实施假扣押或其他保全措施裁量基准及作业办法1933
平衡税及反倾销税课征实施办法1934
海关认定进口货物原产地作业要点1939
海关缉私条例1940
货物税条例1943
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1946
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条例施行细则1949
使用牌照税法1951
娱乐税法1953
印花税法1954
工程受益费征收条例1956
土地税法1958
土地税法施行细则1964
土地税减免规则1971
房屋税条例1974
契税条例1976
证券交易法1977
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1993
证券交易税条例1994
证券投资信托及顾问法1995
期货交易法2006
期货交易税条例2013
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法2014
烟酒管理法2018
产制私烟及私酒供自用不罚之数量限制2022
烟酒税法2023
税捐稽征法2025
税捐稽征法施行细则2030
税捐免征免退免强制执行规定2030
财务罚锾处理暂行条例2031
财政部财税资料中心提供财税资讯收费标准2032
壬 经济类2036
会计师法2036
商业登记法2042
商业登记法施行细则2044
商业会计法2044
商业会计法分期实施表及小规模商业标准2049
商品标示法2049
公平交易法2050
公平交易法施行细则2054
多层次传销管理办法2057
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于事业发侵害著作权、商标权或专利权警告函案件之处理原则2059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于促销广告案件之处理原则2060
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于网路广告案件之处理原则2060
科学技术基本法2061
积体电路电路布局保护法2063
积体电路电路布局保护法施行细则2065
光碟管理条例2067
光碟制造许可及申报办法2069
专利法2070
大陆地区人民申请专利及商标注册作业要点2081
专利师法2082
商标法2084
商标法施行细则2092
海关查扣侵害商标权物品实施办法2096
海关执行商标权益保护措施实施办法2097
标准法2098
国家标准制定办法2099
正字标记管理规则2100
营业秘密法2104
度量衡法2105
商品检验法2108
振兴经济扩大公共建设特别条例2113
国营事业管理法2114
中小企业发展条例2115
产业创新条例2118
产业创新条例施行细则2124
营运总部认定办法2126
公司国外投资处理办法2127
创业投资事业辅导办法2128
外国人投资条例2129
华侨回国投资条例2130
工厂管理辅导法2131
工厂管理辅导法施行细则2134
未登记工厂补办临时工厂登记办法2135
贸易法2137
贸易法施行细则2140
战略性高科技货品输出入管理办法2142
战略性高科技货品种类、特定战略性高科技货品种类及输出管制地区2142
原产地证明书及加工证明书管理办法2144
电业法2148
处理窃电规则(节录)2153
天然气事业法2153
能源管理法2159
再生能源发展条例2161
核子反应器设施管制法2164
核子损害赔偿法2166
原子能法2166
游离辐射防护法2170
放射性物料管理法2175
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设施场址设置条例2178
矿业法2179
矿场安全法2185
温泉法2187
温泉法施行细则2189
温泉标准2189
地质法2190
土石采取法2191
土石采取法施行细则2195
采取土石免申办土石采取许可管理办法2196
土石采取区域采取深度标准2198
农业科技园区设置管理条例2199
农村再生条例2202
农业发展条例2204
农业发展条例施行细则2210
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2211
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办法2213
扩大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协助农民购买耕地贷款办法2216
土石流灾害救助种类及标准2217
休闲农业辅导管理办法2218
水土保持法2222
水土保持法施行细则2225
山坡地保育利用条例2228
山坡地保育利用条例施行细则2230
山坡地建筑管理办法2232
山坡地开发利用回馈金缴交办法2232
公有山坡地放领办法2233
原住民保留地开发管理办法2236
粮食管理法2238
农产品市场交易法2240
零售市场管理条例2242
动物保护法2245
动物保护法施行细则2249
特定宠物业管理办法2250
野生动物保育法2251
野生动物保育法施行细则2256
保育类或具危险性野生动物饲养繁殖管理办法2259
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2260
动物用药品管理法2264
兽医师法2268
畜牧法2270
农药管理法2275
没入农药器械原料物品处理办法2278
肥料管理法2278
饲料管理法2280
植物防疫检疫法2283
植物品种及种苗法2285
基因转殖植物输出入许可办法2289
森林法2290
森林法施行细则2294
水利法2295
水利法施行细则2303
经济部水利署查扣机具管理作业要点2306
经济部没入设施或机具作业要点2307
水患治理特别条例2307
地下水管制办法2308
农田水利会组织通则2310
农田水利会财产处理要点2311
农田水利会事业区域内土地灌溉排水受益变更处理要点2314
台北市农田水利会不动产处理要点2316
渔业法2318
基因转殖水产动植物繁殖养殖管理规则2322
渔港法2324
台湾地区渔船航行至大陆地区许可及管理办法2326
投资经营非我国籍渔船管理条例2327
投资经营非我国籍渔船作业办法2328
癸 交通类2328
民用航空法2328
航空客货损害赔偿办法2342
国营国际机场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2342
航业法2344
国际机场礼遇作业办法2348
商港法2348
自由贸易港区设置管理条例2354
国营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2358
铁路法2360
铁路行车及其他事故损害赔偿暨补助费发给办法2364
大众捷运法2364
大众捷运系统行车及其他事故恤金及医疗补助费发给办法2369
大众捷运系统旅客运送责任保险费率标准2370
公路法2370
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2377
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给付标准(节录)2382
汽车运输业行车事故损害赔偿金额及医药补助费发给办法2382
大众运输工具播音语言平等保障法2383
市区道路条例2383
停车场法2385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2388
道路交通安全规则2400
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及覆议作业办法2422
各直辖市鉴定及覆议权责相关规定2425
高雄市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及覆议收费自治条例2425
台北市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设置要点2426
国军编制内军用车辆管理及处罚办法(节录)2426
占用道路废弃车辆认定基准及查报处理办法2428
一般公路汽车煞车距离、行车速度对照表2429
汽车行驶距离及反应距离一览表2430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规则2430
高速公路汽车煞车距离、行车速度及坡度对照表2433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2434
受终身不得考领驾驶执照处分重新申请考验办法2435
电信法2436
邮政法2444
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设置条例(节录)2446
邮政储金汇兑法(节录)2447
气象法2448
发展观光条例2450
奖励民间参与交通建设条例2455
天 教育类2462
教育基本法2462
校园霸凌防制准则2463
性别平等教育法2465
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防治准则2469
学校卫生法2472
学位授予法2474
大学法2475
专科以上学校总量发展规模与资源条件标准2478
大学及专科学校学生申诉案处理原则2480
空中大学设置条例2481
师资培育法2482
专科学校法2484
国民教育法2486
强迫入学条例2489
幼稚教育法2490
补习及进修教育法2492
特殊教育法2493
家庭教育法2497
艺术教育法2498
终身学习法2500
社会教育法2501
私立学校法2502
私立学校法施行细则2510
军公教遗族就学费用优待条例2513
外国学生来台就学办法2514
大学办理国外学历采认办法2517
教师法2518
教师法施行细则2521
教师申诉评议委员会组织及评议准则2522
教育人员任用条例2525
公立各级学校专任教师兼职处理原则(节录)2529
教师借调处理原则2529
学校教职员退休条例2530
学校教职员抚恤条例2533
学校法人及其所属私立学校教职员退休抚恤离职资遣条例2534
学校法人及其所属私立学校教职员退休抚恤离职资遣条例施行细则2538
高尔夫球场管理规则2540
中等以上学校运动成绩优良学生升学辅导办法2542
国光体育奖章及奖助学金颁发办法2544
中等以上学校技艺技能优良学生甄审及保送入学办法2546
绩优运动选手就业辅导办法2547
台湾学术网路管理规范2548
地 海峡两岸事务类2550
本书已列之两岸事务相关法规2550
本书未列之其他重要两岸事务法规一览表2551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2554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施行细则2565
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2571
大陆地区人民在台湾地区依亲居留长期居留或定居许可办法2578
大陆地区人民及香港澳门居民强制出境处理办法2584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观光活动许可办法2585
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2590
大陆地区人民按捺指纹及建档管理办法2594
大陆地区学历采认办法2595
大陆地区高等教育学历甄试作业要点2597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办法2598
推动台商回台投资联合审查作业要点2601
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2602
半导体晶圆制造用设备出口至大陆地区审查要点2603
在大陆地区投资晶圆铸造厂积体电路设计积体电路封装积体电路测试与液晶显示器面板厂关键技术审查及监督作业要点2604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2605
大陆地区之营利事业在台设立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