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 中英文对照PDF|Epub|txt|kindle电子书版本网盘下载

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 中英文对照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译 著
  • 出版社: 北京: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1804921
  • 出版时间:2010
  • 标注页数:349页
  • 文件大小:19MB
  • 文件页数:381页
  • 主题词:欧洲联盟-金融法-汇编

PDF下载


点此进入-本书在线PDF格式电子书下载【推荐-云解压-方便快捷】直接下载PDF格式图书。移动端-PC端通用
种子下载[BT下载速度快]温馨提示:(请使用BT下载软件FDM进行下载)软件下载地址页直链下载[便捷但速度慢]  [在线试读本书]   [在线获取解压码]

下载说明

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 中英文对照PDF格式电子书版下载

下载的文件为RAR压缩包。需要使用解压软件进行解压得到PDF格式图书。

建议使用BT下载工具Free Download Manager进行下载,简称FDM(免费,没有广告,支持多平台)。本站资源全部打包为BT种子。所以需要使用专业的BT下载软件进行下载。如BitComet qBittorrent uTorrent等BT下载工具。迅雷目前由于本站不是热门资源。不推荐使用!后期资源热门了。安装了迅雷也可以迅雷进行下载!

(文件页数 要大于 标注页数,上中下等多册电子书除外)

注意:本站所有压缩包均有解压码: 点击下载压缩包解压工具

图书目录

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关于金融工具市场的第2004/39/EC号指令1

第一编 定义及范围27

第1条 范围27

第2条 豁免27

第3条 选择性豁免31

第4条 定义33

第二编 投资公司的核准及运作条件41

第一章 核准的条件及程序41

第5条 核准要求41

第6条 核准范围43

第7条 授予及拒绝核准申请的程序43

第8条 核准撤回43

第9条 实际领导业务的人45

第10条 有重大持股数额的股东及成员45

第11条 获核准的投资者补偿计划的会员资格49

第12条 初始资本49

第13条 组织结构要求49

第14条 MTF的交易过程及最终完成53

第15条 与第三国的关系55

第二章 投资公司的运作条件57

第1节 总则57

第16条 初始核准条件的定期审查57

第17条 持续监督的一般性义务57

第18条 利益冲突57

第2节 确保投资者保护的条款59

第19条 向客户提供投资服务时的业务行为义务59

第20条 通过另一投资公司提供服务63

第21条 以最有利于客户的条件执行指令的义务65

第22条 客户指令处理规则67

第23条 投资公司指定固定代理人时的义务69

第24条 与合格对手方执行的交易71

第3节 市场透明度及诚信75

第25条 保护市场诚信、报告交易和保存记录的义务75

第26条 监督MTF规则及其他法律义务的合规情况77

第27条 投资公司公布固定报价的义务77

第28条 投资公司的交易后信息披露83

第29条 MTF的交易前透明度要求85

第30条 MTF的交易后透明度要求85

第三章 投资公司的权利87

第31条 提供投资服务及活动的自由87

第32条 设立分支机构89

第33条 受监管市场准入93

第34条 中央对手方、清算及结算设施的准入以及指定结算系统的权利93

第35条 与MTF的中央对手方以及清算和结算安排有关的条款95

第三编 受监管市场97

第36条 核准和法律适用97

第37条 受监管市场管理要求99

第38条 关于对受监管市场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人的要求99

第39条 组织结构要求101

第40条 金融工具的获准交易101

第41条 金融工具的暂停交易或终止交易105

第42条 受监管市场准入105

第43条 有关受监管市场规则及其他法律义务合规情况的监督107

第44条 受监管市场交易前透明度要求109

第45条 受监管市场交易后透明度要求111

第46条 与中央对手方以及清算和结算安排有关的条款111

第47条 受监管市场名单113

第四编 主管部门113

第一章 主管部门的指定、权力及处罚程序113

第48条 主管部门的指定113

第49条 同一成员国内不同机构的合作115

第50条 赋予主管部门的权力115

第51条 行政处罚117

第52条 上诉权117

第53条 处理投资者投诉的非司法机制119

第54条 职业保密119

第55条 与审计师的关系121

第二章 成员国之间主管部门的合作123

第56条 合作义务123

第57条 监督活动、现场核查或调查中的合作125

第58条 信息交换125

第59条 拒绝合作127

第60条 核准前主管部门间的磋商127

第61条 东道国的权力129

第62条 东道国采取的预防性措施129

第三章 与第三国合作133

第63条 与第三国交换信息133

第五编 最后条款135

第64条 委员会程序135

第65条 报告及审查135

第66条 对第85/611/EEC号指令的修订137

第67条 对第93/6/EEC号指令的修订137

第68条 对第2000/12/EC号指令的修订141

第69条 废止第93/22/EEC号指令141

第70条 转化141

第71条 过渡规定141

第72条 生效143

第73条 对象143

附录一 服务、活动与金融工具清单145

第A节 投资服务和活动145

第B节 辅助服务145

第C节 金融工具145

附录二 本指令定义的专业客户149

欧盟委员会第2006/73/EC号指令155

第一章 适用范围与定义187

第1条 标的事项与适用范围187

第2条 定义187

第3条 适用于信息提供的条件189

第4条 某些情况下对投资公司的附加要求191

第二章 组织要求193

第1节 组织193

第5条 一般组织要求193

第6条 合规195

第7条 风险管理197

第8条 内部审计197

第9条 高级管理层的职责199

第10条 投诉处理199

第11条 个人交易的含义199

第12条 个人交易201

第2节 外包203

第13条 关键、重要运营职能的含义203

第14条 关键或重要运营职能或投资服务、活动的外包条件203

第15条 位于第三国的服务供应商207

第3节 客户资产的保护209

第16条 客户金融工具和资金的保护209

第17条 客户金融工具存管211

第18条 客户资金存管211

第19条 使用客户金融工具215

第20条 外部审计师报告215

第4节 利益冲突217

第21条 对客户有潜在损害的利益冲突217

第22条 利益冲突政策217

第23条 引起有害的利益冲突的服务或活动的记录219

第24条 投资研究221

第25条 对投资公司编制、传播投资研究的附加组织要求221

第三章 投资公司运作条件225

第1节 诱因225

第26条 诱因225

第2节 给客户和潜在客户的信息225

第27条 信息达到公平、明确且不具误导性所需遵守的条件225

第28条 有关客户类型的信息229

第29条 向客户提供信息的一般要求231

第30条 与投资公司及其向零售客户和潜在零售客户提供的服务有关的信息233

第31条 与金融工具有关的信息235

第32条 与保护客户金融工具或客户资金安全有关的信息要求237

第33条 与成本和相关费用有关的信息239

第34条 依据第85/611/EEC号指令编制的信息241

第3节 适合性和适当性的评估241

第35条 适合性的评估241

第36条 适当性的评估243

第37条 评估适合性或适当性的通用条款243

第38条 非复杂工具服务规定245

第39条 零售客户协议245

第4节 向客户报告245

第40条 投资组合管理之外的指令执行有关的报告义务245

第41条 与投资组合管理有关的报告义务249

第42条 投资组合管理或者或有负债交易的附加报告义务251

第43条 客户金融工具或客户资金报表251

第5节 最佳执行253

第44条 最佳执行标准253

第45条 投资公司进行投资组合管理、交易指令接收与传送时为客户最佳利益行事的义务255

第46条 执行政策257

第6节 客户交易指令处理259

第47条 一般原则259

第48条 多指令的合并与配置259

第49条 自营交易的合并与配置261

第7节 合格对手方261

第50条 合格对手方261

第8节 保存记录263

第51条 保留记录263

第9节 第2004/39/EC号指令下定义的术语265

第52条 投资顾问服务265

第四章 最后条款265

第53条 转化265

第54条 生效265

第55条 对象265

欧盟委员会第1287/2006号规章267

第一章 总则279

第1条 标的事项与适用范围279

第2条 定义281

第3条 投资组合交易中个股的交易和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交易281

第4条 提及交易日时所指含义283

第5条 提及交易时所指含义283

第6条 股票第一次获准在受监管市场交易285

第二章 保存记录:客户指令与交易285

第7条 保存客户指令和交易决定的记录285

第8条 保存交易记录285

第三章 交易报告287

第9条 从流动性角度而言最密切相关市场的判断287

第10条 从流动性角度而言最密切相关市场的不同判断291

第11条 金融工具清单291

第12条 报告途径293

第13条 交易报告内容293

第14条 交易信息的交换295

第15条 合作请求和信息交换297

第16条 受监管市场的运作在东道国是否具有实质重要性的判断297

第四章 市场透明度299

第1节 受监管市场和MTF的交易前透明度299

第17条 交易前透明度义务299

第18条 基于市场模式和指令/交易类别的豁免301

第19条 提及议价交易时所指含义301

第20条 与大宗交易有关的豁免303

第2节 系统化内部撮合商的交易前透明度303

第21条 判断一家投资公司是否为系统化内部撮合商的标准303

第22条 流通股的判断305

第23条 标准市场数量307

第24条 反映现行市场行情的报价307

第25条 系统化内部撮合商执行指令307

第26条 零售客户投资额309

第3节 受监管市场、MTF和投资公司的交易后透明度309

第27条 交易后透明度义务309

第28条 大宗交易的推迟公布313

第4节 交易前与交易后透明度的通用规定313

第29条 交易前与交易后透明度数据的公布和提供313

第30条 交易前与交易后信息的公布315

第31条 客户限价指令的披露315

第32条 信息公开的安排315

第33条 获准在受监管市场交易股票的计算和估算317

第34条 要求提供的计算和估算结果的公布和效力319

第五章 金融工具获准交易321

第35条 可转让证券321

第36条 集合投资计划单位325

第37条 衍生工具325

第六章 衍生金融工具327

第38条 其他衍生金融工具的特征327

第39条 第2004/39/EC号指令附录一第C节第10款下的衍生工具329

第七章 最终条款331

第40条 重新审查331

第41条 生效331

附录一333

表1 报告栏目表333

表2 供主管部门使用的其他详细信息335

附录二337

表1 根据第17条规定应公开的信息337

表2 与正常市场数量相比属于大宗交易的指令339

表3 标准市场数量339

表4 信息公布推迟的不同级别和时间341

词汇表342

后记347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