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郑州铁路局 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 300-350km/h部分 ZZG/02-2014PDF|Epub|txt|kindle电子书版本网盘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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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铁路局编著 著
- 出版社: 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
- ISBN:151134193
- 出版时间:2014
- 标注页数:330页
- 文件大小:23MB
- 文件页数:353页
-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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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局 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 300-350km/h部分 ZZG/02-2014PDF格式电子书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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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用语说明1
总则3
第一章 技术设备5
第一节 基本要求5
第1条 新建、改建工程验收交接的补充规定5
第2条 新设备开通使用的补充规定9
第3条 在既有技术设备加装附属设备的补充规定10
第4条 客运站台、雨棚限界管理的补充规定10
第5条 接触网支柱限界的补充规定11
第6条 技术设备定期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的补充规定11
第7条 线路养护维修的补充规定12
第8条 道岔养护维修的补充规定13
第9条 救援列车、救援队及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置的补充规定14
第10条 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维护管理的补充规定14
第11条 综合接地系统管理的补充规定15
第12条 动车组运行故障图像检测系统设置的规定18
第13条 铁路车辆运行安全监测系统设备管理分界的补充规定18
第二节 线路、桥梁及隧道19
第14条 联络线、动车走行线设置19
第15条 高铁各线线名及起讫里程19
第16条 各站站坪坡度及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进站方向超过6‰的下坡道的车站22
第17条 线路坡度20‰及以上坡道的区间及坡道22
第18条 隧道内综合洞室门管理的规定25
第19条 救援疏散通道维护管理的补充规定26
第20条 轨道结构设置的补充规定26
第21条 道岔及钢轨伸缩调节器伸缩位移的补充规定27
第22条 轨道控制网(CPⅢ)管理的补充规定28
第23条 道岔联锁失效时防止扳动及道岔加锁的补充规定28
第24条 防护栅栏、声屏障管理的补充规定30
第三节 信号、通信31
第25条 区间通过信号机的设置31
第26条 车站联锁的设置31
第27条 点灯、灭灯按钮使用的规定31
第28条 道岔融雪装置使用维护管理的补充规定32
第29条 各区段闭塞设备的设置34
第30条 调度集中区段范围34
第31条 CTC控制模式状态表示灯的规定34
第32条 CTC控制模式转换系统检查条件的规定35
第33条 CTC控制模式下有关按钮操作的规定35
第34条 CTCS-2、CTCS-3级列控系统区段36
第35条 应答器设置的补充规定36
第36条 列控中心设置的补充规定37
第37条 无线闭塞中心设置的补充规定37
第38条 铁路数字移动通信系统设置的补充规定37
第39条 信号、通信设备局界划分的规定38
第四节 铁路信息系统38
第40条 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信息系统配套建设的补充规定38
第41条 信息系统设备等级分类的补充规定39
第42条 信息系统机房建设的补充规定39
第43条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补充规定40
第五节 车站及枢纽41
第44条 车站、线路所、动车所设置41
第45条 吸污设备管理的补充规定41
第46条 客运设施设置的补充规定42
第47条 客运服务系统设置的补充规定42
第48条 站台安全标线设置的补充规定44
第六节 动车组44
第49条 动车组随车备品的补充规定44
第50条 动车组运用检修的补充规定46
第七节 供电、给水47
第51条 供电综合调度系统功能及供电电力设备设置的补充规定47
第52条 牵引供电方式的补充规定48
第53条 接触网悬挂的补充规定48
第54条 接触网设备局界划分的规定49
第55条 供电设备电力负荷的补充规定49
第二章 行车组织51
第一节 基本要求51
第56条 列车运行图编制的补充规定51
第57条 枢纽地区列车运行车次的补充规定52
第58条 车站调度集中基本操作方式及转换的补充规定52
第59条 分散自律控制转非常站控的补充规定54
第60条 高铁调度台管辖范围56
第61条 动车组列车给水作业的规定58
第62条 钟表的配置、校对、检查、修理及时钟校准办法58
第63条 司机乘务制度的补充规定59
第64条 车站值班员及车务应急值守人员设置的补充规定59
第65条 车务应急值守人员值守工作制度60
第66条 《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编制的补充规定60
第67条 道岔清扫的规定60
第68条 道岔电动转辙机手摇把保管使用的规定61
第69条 行车室配备行车用品的规定61
第二节 调度指挥62
第70条 编制调度日计划的补充规定62
第71条 发布行车调度命令的补充规定64
第三节 列车运行65
第72条 自动闭塞区间改方及使用总辅助按钮的补充规定65
第73条 衔接高铁的普速铁路车站与高速铁路办理行车手续的规定66
第74条 电话记录号码编号的补充规定66
第75条 衔接高铁的普速铁路车站接发列车作业的补充规定66
第76条 动车组列车开关车门的补充规定67
第77条 列车在站内临时停车时启动的补充规定68
第78条 接发列车作业的补充规定68
第79条 相对方向同时接车和同方向同时发接列车的补充规定69
第80条 人工办理进路(包括人工触发进路和人工排列进路)时,开放信号机时机的补充规定70
第81条 在未设CTCS-2信息的股道及进路上接发动车组列车的补充规定71
第82条 动车组列车发车时控车模式的规定72
第83条 CIR车次注册的补充规定72
第84条 现场准备进路的补充规定72
第85条 单机、自轮运转特种设备在自动闭塞区间紧急制动停车或被迫停在调谐区内的规定74
第86条 跨线运行时行车凭证及交递的补充规定75
第四节 限速管理76
第87条 临时限速管理的补充规定76
第88条 列控限速设置的补充规定77
第89条 列控限速设置管界范围的规定78
第90条 高铁调度台与相邻调度台列控限速设置分界的规定81
第五节 调车工作86
第91条 郑州东动车所调车作业的补充规定86
第92条 越出站界调车的补充规定90
第93条 调车作业计划下达的补充规定91
第94条 机车车辆停留的补充规定92
第95条 调车联控的规定92
第96条 调车作业的其他补充规定105
第六节 施工维修105
第97条 施工维修及设备故障登销记的补充规定105
第98条 施工路用列车开行的补充规定106
第99条 确认列车开行的补充规定108
第100条 确认列车确认信息反馈的补充规定111
第101条 行车设备故障通知设备管理单位的规定114
第七节 灾害天气行车115
第102条 暴风雨雪灾害天气设备检查的补充规定115
第103条 雨天行车的补充规定117
第104条 冰雪天气限速的补充规定117
第105条 积雪观测及报告的补充规定117
第106条 机车车辆上线除冰的补充规定118
第107条 雪后恢复常速运行的补充规定119
第八节 设备故障行车119
第108条 列控车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补充规定119
第109条 CTC故障的补充规定120
第110条 站内轨道电路非列车占用红光带、道岔失去表示接发列车的补充规定120
第111条 线路所特殊情况下行车的补充规定121
第112条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作业的补充规定122
第113条 无进路预告信息时的处置办法123
第114条 接触网停电时处置的补充规定123
第115条 受电弓挂有异物时处置的补充规定124
第116条 电气化区段登顶作业的补充规定124
第117条 动车组列车运行途中车辆故障的补充规定125
第118条 车站联锁设备停电恢复供电的规定126
第119条 钢轨折断行车处置的规定126
第120条 列控车载信号与机车信号不一致时的行车规定127
第九节 非正常行车组织129
第121条 单班单司机值乘列车防护作业办法的补充规定129
第122条 列车在区间退行的补充规定130
第123条 轨旁通信设备故障的处置规定130
第124条 封闭网内有闲杂人员、牲畜的处置规定131
第125条 利用动车组列车运送人员至故障地点处理故障的规定132
第126条 登乘动车组列车检查巡视接触网故障设备的规定136
第十节 救 援138
第127条 启用热备动车组的补充规定138
第128条 区间组织旅客换乘的补充规定141
第129条 救援动车组列车在车站对标停车的规定142
第130条 救援机车、动车组作业中相互联系方式的补充规定144
第三章 信号显示145
第一节 固定信号145
第131条 信号机点灯、灭灯的补充规定145
第132条 分割信号机显示的补充规定146
第133条 铁路沿线危树管理的补充规定146
第二节 信号表示器及标志146
第134条 高铁线路、信号标志管理的补充规定146
第135条 电力机车禁停标设置的补充规定147
第136条 电分相地面标志设置的补充规定147
第137条 调谐区设置的补充规定147
第138条 动车组停车位置标设置的补充规定147
第139条 列车标志的补充规定149
附件1 车站行车设备151
附件2 电务(通信)、工务、供电、车辆部门间对行车设备分管办法297
附件3 特殊用途应答器地点表300
附件4 高铁设备添乘确认情况表326
附件5 确认列车确认情况登记簿327
附件6 CTC操作方式转换登记簿328
计量单位符号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