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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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 增订8版](https://www.shukui.net/cover/32/34714937.jpg)
- 吴庚著 著
- 出版社: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ISBN:7300066658
- 出版时间:2005
- 标注页数:465页
- 文件大小:28MB
- 文件页数:488页
- 主题词:行政法-研究-台湾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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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目录
第一编 行政法之基本概念1
第一章 行政与行政法3
第一节 行政之意义3
第二节 行政之种类9
一、公权力行政9
二、私经济行政10
三、干涉行政13
四、给付行政14
五、计划行政15
第三节 行政法之概念17
六、行政之其他分类17
一、行政法之意义18
二、行政法之分类19
三、行政法与私法20
四、行政法与宪法25
第二章 行政法之法源26
第一节 法源之含义与种类26
第二节 行政法之成文法源27
一、宪法27
二、法律28
三、国际法29
四、命令30
五、自治规章33
第三节 行政法之不成文法源34
一、习惯法34
二、解释与判例36
三、行政法之一般原则38
第四节 法源位阶问题45
一、法源位阶之意义45
二、法源位阶与适用顺序48
第三章 行政之羁束性与自由性49
第一节 概说49
第二节 依法行政原则52
一、消极的依法行政(法律优越原则)52
二、积极的依法行政(法律保留原则)53
三、依法行政原则在台湾地区之实践58
第三节 行政裁量与不确定法律概念74
一、概念之起源与分辨74
二、羁束处分、裁量处分及不确定法律概念77
三、至台湾实务之现况83
一、“行政保留”之概念89
第四节 行政保留与相关问题89
二、各种“行政保留”理论90
三、台湾地区法制下之“行政保留”问题92
第四章 行政法关系94
第一节 行政法关系之发生94
一、概念之界定94
二、行政法关系发生之原因95
第二节 行政法关系之主体98
一、权利能力相关问题98
二、行政法上行为能力99
第三节 行政法上之权利及义务100
一、概说100
二、公法上权利之态样102
三、关于公法上之义务105
第四节 行政法关系之消灭107
第二编 行政组织与公务员法109
第五章 法律对行政组织之规范111
第一节 组织之概念111
一、概说111
二、行政组织之意义112
三、组织之分类113
一、行政主体116
第二节 行政组织之结构116
二、行政机关117
三、公营事业机构119
四、营造物120
五、其他组织体及公权力之委托行使123
第三节 行政组织权与行政机关125
一、行政组织权之归属125
二、行政机关之类别126
三、行政机关之管辖130
二、适用于公物之法规135
三、公物之种类135
第四节 公物及其法律关系135
一、公物之定义135
四、公物之特征136
五、公物之利用关系137
六、公物之成立及管理138
七、公物之消灭139
第六章 公务员法140
第一节 公务员之概念140
一、学理上之公务员概念140
二、法律上之公务员概念141
第二节 公务员关系之特质——兼论“特别权力关系”142
一、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143
二、“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之演变146
三、台湾地区之突破与发展148
四、特别权力关系之存废问题154
第三节 公务员之分类156
一、普通职公务员与特别职公务员156
二、任命人员与民选人员157
三、政务官与事务官157
五、文官与武官159
四、行政官与司法官159
第四节 公务员之考试与任用160
一、各种公务员考试160
二、任用之积极条件160
三、任用之消极条件161
四、任用之过程162
五、公务员之升迁162
第五节 公务员关系之内容163
一、公务员之权利163
二、公务员之义务167
三、公务员之保障171
第六节 公务员之责任173
一、行政责任173
二、民事责任178
三、刑事责任178
第三编 行政作用179
第七章 行政命令181
第一节 各种行政命令之区别181
一、紧急命令与普通命令181
二、法规命令与行政规则182
三、授权命令与职权命令184
第二节 行政命令之合法要件188
第三节 行政命令之瑕疵及适用问题193
一、欠缺合法要件之行政命令193
二、法规命令之适用问题194
三、行政规则之适用问题194
第八章 行政处分198
第一节 行政处分之概念198
一、行政处分之法律上定义198
二、行政处分之要素200
一、以处分之内容为区分标准219
第二节 行政处分之种类219
二、以对关系人之效果为区分标准221
三、以是否须当事人或其他机关之协力为区分标准225
四、以有无法定方式为区分标准228
五、以所受法律羁束之程度为区分标准228
六、其他分类229
第三节 行政处分之附款231
一、附款之意义231
二、附款之容许231
三、附款之种类232
四、其他相关问题之检讨234
第四节 行政处分之效力235
一、概说235
二、存续力与信赖保护237
三、构成要件效力与确认效力241
四、拘束力243
五、执行力243
第五节 行政处分之合法要件244
一、概说244
二、关于机关管辖权之要件244
三、关于机关组成之要件245
四、关于处分方式之要件246
五、关于处分程序之要件247
六、关于处分内容之要件248
第六节 行政处分之无效撤销及废止250
一、行政处分之瑕疵态样250
二、行政处分之无效251
三、行政处分之撤销256
四、行政处分瑕疵分级及其法律效果258
五、行政处分之废止259
六、处分失效之返还义务260
七、瑕疵处分之治疗及转换261
八、行政程序重新进行262
九、请求权之时效262
第九章 行政契约263
第一节 行政契约之概念263
第二节 依法行政与契约自由265
第三节 行政契约之一般理论268
一、行政契约之容许268
二、行政契约之特征269
三、行政契约之主要类型272
四、行政契约之合法要件273
五、行政契约之瑕疵274
六、行政契约之终止、调整及履行276
第四节 台湾行政契约之理论与实际277
一、一般教科书对行政契约认知之商榷277
二、行政契约不发达之原因280
三、现行法制下之行政契约281
四、解决行政契约争执之途径284
第十章 事实行为285
第一节 事实行为之概念285
第二节 事实行为之合法性288
第三节 事实行为之救济途径291
第十一章 行政罚294
第一节 行政罚之概念294
一、行政罚之定义294
二、行政犯与刑事犯295
第二节 行政罚之判例法296
一、责任条件296
二、责任能力301
三、既遂与未遂301
四、处罚之种类302
五、时效问题304
六、法人及非法人团体之责任305
七、处罚之竞合307
八、空白处罚规定之问题310
第十二章 行政执行312
第一节 行政执行之意义312
第二节 旧法之检讨314
一、旧法之内容314
二、旧法之主要缺点315
第三节 新修正之“行政执行法”之内容316
一、行政执行之范围316
二、行政执行之一般规定317
三、关于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之执行321
四、关于行为或不行为义务之执行328
五、即时强制330
六、行政执行与便宜主义332
第十三章 行政程序333
第一节 行政程序之意义333
第二节 行政程序之功能335
一、贯彻依法行政336
二、维持处分之正确性336
三、提供人民参与决策之机会336
第三节 行政程序之立法例337
四、代替行政争讼程序337
五、保障人民权益337
一、奥地利338
二、瑞士339
三、德国340
四、日本341
第四节 行政程序之一般原则342
一、以适用于公权力行政为原则342
二、职权主义342
三、自由心证主义343
五、效能原则344
四、当事人参与之原则344
第五节 台湾地区“行政程序法”之立法经过345
一、立法缘起345
二、最后定案346
第六节 行政程序法之适用范围348
第七节 行政程序之当事人350
一、当事人之范围350
二、当事人能力与程序行为能力351
二、回避事由353
一、程序之开始353
第八节 程序之开始及进行353
三、调查事实及证据354
四、资讯公开及抄阅卷宗355
五、期日、期间及回复原状356
六、费用及送达357
第九节 听证程序358
一、听证之通知358
二、听证之主持359
五、预备听证360
六、听证记录360
四、当事人之异议权360
三、听证公开原则360
七、听证之终结361
第十节 作成行政处分之程序361
一、标准记载之处分、略式记载之处分及其他书面处分362
二、经听证之处分及不经听证之处分367
三、行政处分之生效370
第十一节 缔结行政契约之程序371
一、本“法”总则之适用371
二、缔约手续适用“民法”规定371
三、缔约资格与对象之选择372
第十二节 订定行政命令之程序373
第十三节 其他程序375
一、行政计划375
二、行政指导程序376
三、处理陈情事项376
第四编 行政救济377
第十四章 行政争讼法要义379
第一节 行政争讼新制之特色379
一、行政法院采二级二审380
二、废止再诉愿381
四、创设暂时权利保护途径382
三、增加诉讼种类382
五、程序严格化及民事诉讼化383
第二节 诉愿之提起383
一、提起诉愿之要件383
二、诉愿之管辖388
三、诉愿当事人能力及诉愿行为能力392
四、共同诉愿393
五、诉愿参加393
二、诉愿管辖机关之审议395
一、原处分机关对诉愿案件之处理395
第三节 诉愿之审议及决定395
六、诉愿代理人及辅佐人395
第四节 诉愿之停止承受终结及其他401
一、诉愿程序之停止401
二、承受诉愿402
三、和解与诉愿程序之终结402
四、停止原处分之执行402
五、再审403
第五节 行政诉讼之种类及其实体判决要件404
一、撤销诉讼404
二、怠为处分之诉406
三、拒绝申请之诉407
四、确认行政处分无效或违法之诉407
五、确认法律关系存否之诉408
六、一般给付诉讼410
七、合并请求财产上给付之诉讼413
八、其他类型之诉讼414
第六节 诉讼当事人及诉讼参加415
一、当事人之认定415
二、当事人能力及当事人适格415
三、诉讼权能416
四、诉讼行为能力417
五、共同诉讼417
六、诉讼参加——兼述诉讼标的理论418
第七节 第一审程序421
一、起诉421
二、言词辩论422
三、停止原处分之执行422
四、裁判424
一、简易事件之范围428
第八节 简易诉讼程序428
五、其他事项428
二、简易程序之特别规定429
第九节 上诉抗告再审及重新审理430
一、上诉之要件430
二、原判决违背法令之事由430
三、上诉审之审理及裁判431
四、抗告程序432
五、再审433
六、重新审理434
二、假扣押435
一、停止执行435
第十节 暂时权利保护程序435
三、假处分436
第十一节 行政法院审查权之范围437
一、概说437
二、行政法院对裁量处分之审查438
三、行政法院对不确定法律概念之适用及判断余地之审查438
第十五章 国家责任441
第一节 国家责任与公法上之请求权441
一、征收补偿原则447
第二节 损失补偿447
二、特别牺牲为独立之损失补偿原因448
三、损失补偿之共同成立要件449
第三节 国家赔偿法451
一、现行制度概说451
二、公务员违法行为之国家赔偿责任452
三、公共设施瑕疵之国家赔偿责任457
四、国家赔偿之范围及方法458
五、国家赔偿请求权之行使458
六、国家之求偿权460
参考书目461